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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5號)及遼寧省招考委《關于進一步做好遼寧省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25〕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學科建設和發(fā)展需要,為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保證“公平、公正、公開”,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負責對二級學院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及調劑錄取名單等進行審定。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組織實施。“學院領導小組”要指派專人負責調劑工作,提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和本學院官方網站上發(fā)布信息,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調劑復試錄取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guī)則)、咨詢渠道等信息。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并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確保科學性。
二、調劑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
確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開展調劑工作。
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yè)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
三、調劑條件
考生同時滿足以下5方面條件,方具備調劑資格: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5.有專門規(guī)定的情況從其規(guī)定(詳見《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第六十一條)。
四、調劑實施細則
各學院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確定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經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并結合學校和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學院調劑工作實施細則,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本學院網站公布。
五、調劑流程
1.調劑時間
第一次開通調劑系統(tǒng)時間為4月8日,相關專業(yè)相繼開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時間不低于12小時,視學校完成調劑具體情況確定調劑系統(tǒng)開關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調劑應在充分考慮考生學習、工作、休息時間等因素后做出合理安排。
2.調劑系統(tǒng)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調劑。系統(tǒng)正式開通后,我校將在系統(tǒng)中及時發(fā)布各專業(yè)調劑缺額信息。招生單位-院(系、所)-專業(yè)-學習方式,4個方面中任何一個方面發(fā)生變化,都必須通過調劑系統(tǒng)。
3.調劑復試形式
學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主要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學科專業(yè)根據考核實際需求,也可以采用線下復試方式,但是要確保同一學科專業(yè)復試方式一致,復試過程公平、公正,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采用“騰訊會議”。二級學院要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過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
調劑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根據遴選規(guī)則綜合選拔調劑考生,確定進入復試的調劑學生名單。二級學院在調劑系統(tǒng)開放時間段內,向通過審核的調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回復確認,并按時參加復試。指定時間到達后,對未按時確認的考生,應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逐一聯(lián)系確認,如調劑考生拒絕或未明確回復是否參加復試,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調劑我校復試資格。在發(fā)送復試通知時,應充分考慮考生學習、工作、休息時間等因素做出合理安排。
二級學院向復試合格、確定待錄取的調劑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同時將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由其審核通過,確定待錄取名單。調劑考生收到學校發(fā)送的“待錄取”通知后,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tǒng)確認錄取,否則視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調劑復試具體安排詳見各學院網站,并請考生認真閱讀《沈陽化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考生須知》(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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