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技術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調劑工作辦法

高校名稱 上海航天技術研究院 所在省市 上海
調劑專業(yè) 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發(fā)布時間 2024-04-02

2025考研復試標準班

2025考研復試特訓班【1v1個性批改+模擬面試+聽口糾音】

根據(jù)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2024年上海市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滬教考院社考〔2024〕9號)相關要求,為加強和規(guī)范2024年上海航天技術研究院研究生調劑復試及錄取工作,制定2024年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一、調劑工作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

2、按需招生、全面考察、擇優(yōu)錄取、注重質量

3、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意識和誠信等方面的考核

二、調劑時間

2024年上海航天技術研究院研究生調劑工作從2024年3月28日開始,完成一志愿錄取的培養(yǎng)單位(也稱“院系所”)發(fā)布調劑信息,有調劑意愿的考生可查詢、填報意向信息。調劑模塊4月8日開通,調劑工作正式啟動,4月28日前完成所有錄取工作。

三、調劑基本要求

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調劑基本要求如下:

1、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范圍

各院系所設置調劑招生一級學科代碼如下表。

序號 招生院系所 學科代碼 學科名稱 研究方向代碼及名稱
門類
名稱
門類代碼 一級學科名稱 一級學科代碼(四位)
1 八部 0810 信息與通信工程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工學 08 信息與通信工程 0810
工學 08 儀器科學與技術 0804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0809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812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理學 07 數(shù)學 0701
0811 控制科學與工程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光學工程 0803
工學 08 儀器科學與技術 0804
工學 08 電氣工程 0808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0809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工學 08 能源動力 0858
0825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1飛行器設計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工學 08 力學 0801
工學 08 機械工程 0802
工學 08 電氣工程 0808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0809
工學 08 信息與通信工程 0810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工學 08 機械 0855
2 805 0825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1飛行器設計 工學 08 力學 0801
工學 08 機械工程 0802
工學 08 材料科學與工程 0805
工學 08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0807
工學 08 電氣工程 0808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812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工學 08 機械 0855
工學 08 能源動力 0858
3 509 0810 信息與通信工程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工學 08 信息與通信工程 810
工學 08 儀器科學與技術 804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809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811
工學 08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812
工學 08 電子信息 854
0811 控制科學與工程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工學 08 力學 801
工學 08 機械工程 802
工學 08 儀器科學與技術 804
工學 08 電氣工程 808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809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811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825
工學 08 兵器科學與技術 826
工學 08 電子信息 854
工學 08 機械 855
0825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1飛行器設計 工學 08 機械工程 802
工學 08 儀器科學與技術 804
工學 08 材料科學與工程 805
工學 08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807
工學 08 電氣工程 808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809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811
工學 08 交通運輸工程 823
工學 08 船舶與海洋工程 824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825
工學 08 兵器科學與技術 826
工學 08 電子信息 854
工學 08 機械 855
工學 08 材料與化工 856
4 800 0825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2航天制造技術 工學 08 力學 0801
工學 08 機械工程 0802
工學 08 儀器科學與技術 0804
工學 08 材料科學與工程 0805
工學 08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0807
工學 08 電氣工程 0808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0809
工學 08 信息與通信工程 0810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工學 08 兵器科學與技術 0826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工學 08 機械 0855
工學 08 材料與化工 0856
工學 08 能源動力 0858
5 149 0825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2航天制造技術 工學 08 機械工程 0802
工學 08 儀器科學與技術 0804
工學 08 材料科學與工程 0805
工學 08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0807
工學 08 電氣工程 0808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0809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交通運輸工程 0823
工學 08 船舶與海洋工程 0824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工學 08 兵器科學與技術 0826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工學 08 機械 0855
工學 08 材料與化工 0856
6 812 0825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1飛行器設計 工學 08 機械工程 0802
工學 08 電氣工程 0808
02航天制造技術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工學 08 機械 0855
工學 08 能源動力 0858
7 802 0810 信息與通信工程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工學 08 電氣工程 0808
工學 08 信息與通信工程 0810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8 803 0811 控制科學與工程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工學 08 力學 0801
工學 08 機械工程 0802
工學 08 光學工程 0803
工學 08 儀器科學與技術 0804
工學 08 電氣工程 0808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0809
工學 08 信息與通信工程 0810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812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工學 08 兵器科學與技術 0826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工學 08 機械 0855
9 804 0810 信息與通信工程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工學 08 儀器科學與技術 0804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0809
工學 08 信息與通信工程 0810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812
工學 08 網(wǎng)絡空間安全 0839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工學 08 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 0873
10 806 0825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3固體火箭發(fā)動機 工學 08 力學 0801
工學 08 機械工程 0802
工學 08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0807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工學 08 兵器科學與技術 0826
工學 08 機械 0855
工學 08 材料與化工 0856
工學 08 能源動力 0858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11 808 0810 信息與通信工程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工學 08 光學工程 0803
工學 08 儀器科學與技術 0804
工學 08 電氣工程 0808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0809
工學 08 信息與通信工程 0810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812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工學 08 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 0873
12 811 0825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5航天電源技術-電子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工學 08 電氣工程 0808
工學 08 能源動力 0858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05航天電源技術-物理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05航天電源技術-化學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工學 08 材料與化工 0856
理學 07 化學 0703
工學 08 材料科學與工程 0805
工學 08 化學工程與技術 0817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13 801 0825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4空間推進技術 理學 07 力學 0772
理學 07 材料科學與工程 0773
工學 08 力學 0801
工學 08 機械工程 0802
工學 08 材料科學與工程 0805
工學 08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0807
工學 08 信息與通信工程 0810
工學 08 控制科學與工程 0811
工學 08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0825
工學 08 機械 0855
工學 08 材料與化工 0856
工學 08 能源動力 0858
14 539 0810 信息與通信工程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工學 08 光學工程 0803
工學 08 電子科學與技術 0809
工學 08 信息與通信工程 0810
工學 08 電子信息 0854

2、初試科目

初試考試科目應與我院公布的考試科目相同或接近,其中,外國語須為英語一,業(yè)務課一須為數(shù)學一。

3、初試成績要求

根據(jù)教育部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院招生指標和培養(yǎng)人才需求確定調劑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調劑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包含單科及總分)須達到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院單科及總分復試線如下:

學科
政治
英語一
數(shù)學一
業(yè)務課二
總分
信息與通信工程
控制科學與工程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37
37
56
56
310
線。我院各學科及專業(yè)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調劑工作程序

研究生部負責統(tǒng)一管理調劑工作,統(tǒng)一審核各院系所調劑細則、統(tǒng)一發(fā)布調劑信息、統(tǒng)一監(jiān)督巡查、統(tǒng)一審核調劑復試及錄取名單、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調劑復試工作程序及流程如下:

1、制定復試方案及調劑招生工作辦法

制定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調劑招生工作辦法,報招生領導工作小組審核后,發(fā)布至研招平臺。

2、發(fā)布院系所調劑辦法

組織各招生培養(yǎng)單位制定2024年調劑招生工作辦法,審核通過后,發(fā)布至研招平臺。

3、組織開展調劑復試

各院系所根據(jù)計劃開展招生咨詢、資格審核與復試工作。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體檢

各院系所對復試通過、擬錄取的學生開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工作。

5、審核擬錄取名單

審核各院系所報擬錄取名單。

6、研招網(wǎng)開通擬錄取

研招網(wǎng)系統(tǒng)開通后,組織各院系所對學生進行擬錄取工作。

7、名單公示

研究生部在院網(wǎng)站統(tǒng)一進行擬錄取名單公示,報上海教育考試院審核。

五、調劑復試辦法

1、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guī)則

2024年調劑復試工作中,我院始終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和培養(yǎng)工作的根本標準,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促進高層次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脫穎而出。

根據(jù)教育部招生規(guī)定,研究生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各院系所招生復試按不低于120%的差額比例進行。

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guī)則如下:

(1)符合教育部和各院系所關于2024年研究生調劑的各項政策;

(2)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須達到意向院系所調劑復試分數(shù)線(包含單科和總分);

(3)初試科目外國語須為英語一,業(yè)務課一須為數(shù)學一,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同一招生培養(yǎng)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須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5)熱愛航天事業(yè)、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 把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

(6)專業(yè)背景及本科階段科研實踐經(jīng)歷滿足各培養(yǎng)單位科技發(fā)展需求;

(7)本科階段理論基礎知識扎實、學業(yè)水平良好,對學科知識的掌握及運用能力、學術創(chuàng)新能力較強,具備較強的科研能力及潛力。

2、調劑復試方式

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xiàn)場復試方式,復試由外語能力(20%)、專業(yè)知識(30%)和綜合能力(50%)三部分組成,外語能力、專業(yè)知識可單獨測試,也可結合綜合能力復試進行。外語能力一般由自我介紹、英語科技文獻閱讀和英語對話三部分構成,占復試成績20%。專業(yè)知識復試參考《2024年復試參考書目》,如采用閉卷考試,考試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占復試總成績30%。

各招生培養(yǎng)單位要加強復試導師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制定復試專家組規(guī)范,強化政策意識、保密和責任意識,復試過程應全程錄音錄像,以備復查。

綜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試和交談等方式,面試專家組由高政治素質、辦事公正、經(jīng)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當年無直系親屬報考的在職員工隨機組成,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相關學科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老師不少于1人。綜合面試包括但不限于面試問答、計算書寫等具體形式,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對考生的外語能力、專業(yè)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具體以各培養(yǎng)單位的復試實施細則為準。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人,占復試總成績50%。

各培養(yǎng)單位提前建立面試題庫,復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試題,原則上應采用命制多套試題,確保方向正確,科學準確。原則上做到“一生一題”,嚴防三年內重復用題,杜絕泄題漏題,嚴禁出現(xiàn)復試“壓分”現(xiàn)象,確保公正公平。復試試題及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培養(yǎng)單位應組織復試工作人員保密培訓,并簽訂《保密承諾書》,妥善做好復試命題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各培養(yǎng)單位通過“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確保復試規(guī)范公平公正。

復試開始前,各培養(yǎng)單位應告知學生自覺遵守單位考場規(guī)則,并組織考生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在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復試中面試專家實施獨立評分,一旦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

3、調劑復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包括:外語聽說(20%)、專業(yè)知識(30%)、綜合能力(50%)。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為調劑復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占入學考試總成績的50%。錄取成績=初試成績/10+復試成績/2,按錄取成績分學科在同一培養(yǎng)單位內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統(tǒng)考科目不同的在同一培養(yǎng)單位內按研究方向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六、咨詢渠道

我院未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個人發(fā)布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信息,未舉辦任何考試培訓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復試培訓工作。敬請各位考生通過研招網(wǎng)和培養(yǎng)單位查詢各類信息,謹防上當受騙。

公司網(wǎng)站地址:www.sast.cn

監(jiān)督電話號碼:24180283(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

24180000轉紀委(紀委)

通信地址:上海市元江路3888號

郵政編碼:201109

聯(lián)系方式:

院研究生部:021-24180283(周老師) ht_83285@126.com

021-24239167(陳老師)

八部:021-24185538(張老師) ht8b_zhaosheng@163.com

805所:021-24186967(林老師) asesrsc@163.com

509所:021-24230510(谷老師) shhtzs@126.com

800所:021-37842836(張老師) ht800zhaopin@163.com

149廠:021-24187047(馬老師) shht149@163.com

812所:021-54759800-6627(孫老師)18684876513@163.com

802所:021-24236032(張老師) ht802hr@163.com

803所:021-24183000-66341(陳老師)492131898@qq.com

804所:021-24182371(邵老師) shht804zs@126.com

806所:021-24181833(王老師) yanzhao806@163.com

808所:021-24181381(嚴老師) 249064167@qq.com

811所:021-24187609(張老師) zhaopin_811@163.com

六院801所:021-64852789-3606(劉老師)hr@sisp.cn

九院539廠:021-69058069(方老師) shanghai539@163.com

上海航天技術研究院

2024年4月1日

溫馨提示:該信息自網(wǎng)絡渠道整理,未一一甄別其有效真實性,若有意向,請查看院校或聯(lián)系老師核實。若有不妥,請聯(lián)系我們刪除。刪除請聯(lián)系 tiaoj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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