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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wǎng) 2015-03-26 相關(guān)院校:鞍山師范學院
為做好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根據(jù)教育部教學[2014]13號文件及《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guān)要求,結(jié)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復試條件
(一)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達到《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
(二)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上調(diào)劑系統(tǒng)”申報我校調(diào)劑,被我校審核確認可以參加復試的考生。
二、復試內(nèi)容及流程
復試項目包括資格審查、體檢、筆試及面試四個環(huán)節(jié)。
(一)資格審查
研究生處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nèi)容包括:
1、居民二代身份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和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一份,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一份(有效期截止為2015年9月30日);
3、往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4、同等學力考生提交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畢業(yè)兩年以上),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有效期截止為2015年9月30日);
5、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在學證明及全部本科課程的成績單(需加蓋有教務部門公章)一份,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一份(有效期截止為2015年9月30日);
6、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無此證明者不予錄;
7、思政考核表登陸我校官網(wǎng)下載,資格審查不合格不予復試。
(二)體檢
我校研究生復試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zhí)行,復試期間我校統(tǒng)一組織體檢工作。
(三)筆試
注:考生須攜帶準考證、二代身份證,提前20分鐘進入考場。
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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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及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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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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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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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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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學與技術(shù)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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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04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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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兒童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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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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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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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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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數(shù)學)04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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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課程與教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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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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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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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與生命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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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化學)04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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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教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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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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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社會發(fā)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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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思政)04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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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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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鐘
|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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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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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語文)04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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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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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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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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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試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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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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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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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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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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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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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綜合素質(zhì)
(含職業(yè)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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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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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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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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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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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與口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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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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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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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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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同等學力加試
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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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及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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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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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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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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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學與技術(shù)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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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04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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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研究方法
幼兒園教育活動設(shè)計與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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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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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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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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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數(shù)學)04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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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論與數(shù)理統(tǒng)計
初等代數(sh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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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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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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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與生命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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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化學)04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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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化學
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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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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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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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發(fā)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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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思政)04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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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學原理
馬克思主義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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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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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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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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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語文)04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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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與寫作
古代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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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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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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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
三、復試時間
2015年3月27日報到,3月28日—29日復試。
四、錄取
(一)錄取
根據(jù)各招生領(lǐng)域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并結(jié)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素質(zhì)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放棄調(diào)劑復試者;
3、經(jīng)核查初試有違紀行為者;
4、其他違紀舞弊者。
五、組織實施與工作紀律
(一)組織實施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總負責。研究生處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統(tǒng)一組織和實施,各培養(yǎng)單位積極配合研究生處,完成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工作。校紀檢監(jiān)察處負責復試工作的全程監(jiān)督。
(二)工作紀律
1、實行復試巡視監(jiān)督制度。由校領(lǐng)導、紀檢監(jiān)察處、研究生處等單位組成巡視小組,深入復試現(xiàn)場,監(jiān)督復試工作。
2、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guān)的工作。
3、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各領(lǐng)域招生計劃、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結(jié)果、擬錄取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5、實行復議制度。暢通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jīng)調(diào)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責成研究生處組織相關(guān)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六、投訴受理
(一)對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向校紀檢監(jiān)察處投訴和申訴。校紀檢監(jiān)察處應在接到考生投訴、申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二)投訴受理部門:鞍山師范學院紀檢監(jiān)察處
舉報電話:0412-2960808
舉報郵箱:zxq602840700@sohu.com
(三)復議受理部門:鞍山師范學院研究生處
聯(lián)系電話:0412-2960295
電子郵箱:asncy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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